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重大工程和民生工程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成建委〔2018〕286号 |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梳理全市重大工程、民生工程现场文明施工问题,进一步加强工地管理,规范打围施工,保障全市重大工程、民生工程顺利推进,现将《全市重大工程和民生工程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落实。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5月15日 全市重大工程和民生工程文明施工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重大工程、民生工程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范打围施工,降低工程施工对城市交通及环境的影响,保障全市重大工程、民生工程顺利推进,按照《成都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技术标准》(成建委〔2017〕100号)、《成都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开工统筹及占道施工管理实施细则》(成重办发〔2018〕2号)和《关于规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占道管理的通知》(成建委〔2018〕273号)要求,加强重大工程和民生工程管理,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专项整治行动时间 2018年5月15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三、整治范围、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市重大工程、民生工程项目。 (二)整治内容 1.严格按照《成都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技术标准》,加强工地围墙(围挡)、出入口管理、裸土覆盖、湿法作业、建筑垃圾清运和喷淋设施正常运行等方面的管理。 2.加强建设工地统筹协调 严格按照《成都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开工统筹及占道施工管理实施细则》和《关于规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占道管理的通知》,加强和规范重大工程、民生工程打围施工管理,持续改善城市环境和面貌。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统计表,问题整改到位。市质监站、市安监站负责全市市管重大工程和民生工程项目的梳理排查;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属地所监管重大工程和民生工程项目的梳理排查,建立每周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见附表),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到位。市建委城建处、景观处、轨道处等相关处室分别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工程超期打围、工程进度的梳理排查相关配合工作。 (二)加强监督执法,严查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监督机构要加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按照“零容忍、严执法”要求严查严处。市建委质安处牵头组织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地管理每月测评和2018年度目标考核。 (三)严格信用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监督机构在对建设工程项目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的同时,要严格按照《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相关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进行信用扣分。 请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每周一将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7月5日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市建委质安处。 (联系人:周珈屹;联系电话:61889286;邮箱:1220662900@qq.com) |